根据省旅游局行评办及市纠风办的意见,按照全市旅游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方案的部署,在宜春市区营业的国内旅行社、三星级以上饭店和明月山温泉风景名胜区的行风民主评议工作由我局负责实施。现就中心城区内国内旅行社、三星级以上饭店及明月山景区的满意度调查工作布置如下:
一、时间安排
2007年8月1日至8月10日
二、人员分工
秘书科:负责对明月山风景区的满意度调查工作,汇总全行业的满意度调查及排位工作。
业务科:负责对城区国内旅行社的满意度调查及排位工作。
质监所:负责对城区三星级以上星级饭店的满意度调查及排位工作。
三、实施步骤
1、收集满意度抽样调查名单(8月3日以前完成)。各科(所)收集齐所负责的单位满意度抽样调查名单,每个单位需报20名。明月山景区采取现场抽样调查问卷模式,旅行社、星级饭店需从6月份开始所服务的对象名单里随机抽取20名对象,填写好《抽样调查名单表》。
2、抽样调查(8月7日以前完成)。各科(所)对收集的抽样调查对象进行电话抽样调查,调查内容详见《宜春市旅游系统政风行风民主测评调查问卷》。
3、统分排位(8月9日以前完成)。各科(所)按照抽样调查的结果进行打分,并根据得分结果进行排位。
4、汇总上报(8月10日以前完成)。秘书科按照各科(所)及各县市区旅游局提供的统分排位结果,汇总形成文字材料提交局党组会研究,然后报至市纠风办及省局行评办。
2007年7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