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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全市旅游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评议组组成及工作安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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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市旅字[2007]15

 

各县(市、区)旅游局:

    根据《2007年全市旅游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市旅游局组成了全市旅游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评议组。现将评议组的组成及其工作安排印发给你们,望加强衔接,切实组织好评议工作。

附:全市旅游行业政风行风评议组组成及工作安排

 

                                  00七年七月十三日

                  

主题词:旅游    政风行风    评议安排    通知            

抄报:全省旅游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办公室、

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宜春市旅游局秘书科               00七年七月十三日印发

                                              共印20

全市旅游行业政风行风评议组组成及工作安排

                  

    根据《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和《2007年全市旅游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组成2007年全市旅游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评议组,现将评议组的组成及工作安排通告如下:

    一、评议组的组成

    市旅游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拟组成三个评议组,每组由局领导带队,由本局相关工作人员及聘请的行风评议监督员组成,负责对各县(市、区)旅游局进行评议。

    第一组:林高兴局长带队,袁美昌、行风评议监督员(吴太平、易清传),负责评议铜鼓县旅游局。

    第二组:范小春副局长带队,刘国栋、廖艳莉、行风评议监督员(欧阳琼子),负责评议樟树市旅游局、丰城市旅游局、靖安县旅游局、奉新县旅游局。

    第三组:李辉宇纪检组长带队,毛振君、罗文静、行风评议监督员(彭庚生),负责评议袁州区旅游局、高安市旅游局、宜丰县旅游局、上高县旅游局、万载县旅游局。

    二、评议的时间安排

    17月初—8月中旬,征求意见、自查自纠阶段和反馈意见、整改建制阶段(第二、三阶段)。

    29月初—915前,检查评议、集中统分阶段(第四阶段)

各评议组可根据工作情况,在规定的时间段内自行安排到各县(区)旅游局开展评议工作。

三、工作要求

1、在征求意见、自查自纠阶段和反馈意见、整改建制阶段(第二、三阶段),市评议组主要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群众满意度问卷调查、实地考查等方式,了解社会各界、服务对象对旅游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市评议组在深入调查研究、征询意见和满意度问卷调查的基础上,向被评单位面对面地集中进行反馈意见。在评议组反馈意见时,被评单位要对评议意见和自查自纠出来的问题,特别是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认真进行梳理,逐条进行整改,对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作出说明,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计划,并建立健全本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

    2、在检查评议、集中统分阶段,市评议组对各单位的自查自纠情况、整改落实情况以及其它评议内容开展检查评议,检查评议报告及检查评议分由检查组集体研究讨论,由检查组组长签字,呈带队领导审定后,报市旅游行业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

3、评分方法要符合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方案的要求。被评单位的分数采用百分制计分,主要由群众满意度调查和抽查评议两部分构成。第一部分,群众满意度调查占总分70%,测评分为优秀、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四个等次,分别设定加权数为0.90.80.70.5,这部分分数由市旅游局提供选样框,会同市统计局进行抽样调查。第二部分,检查评议分占总分30%,由评议组根据检查评议情况确定,其中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占总分20%,自查自纠情况和其它评议内容占总分10%

4、要严格做到“八个严禁”。严禁编造、隐匿或违规销毁评议资料;严禁篡改统计数据或评议名次;严禁用不正当手段拉票;严禁接受被评单位安排的请客送礼、娱乐活动和旅游考察等;严禁利用评议之便向被评单位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规向被评单位提供投诉举报问题的单位或人员情况;严禁刁难或报复投诉举报单位或人员;严禁其它故意损害评议工作的行为。

    5、各评议组评议情况由市旅游行业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上报全市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市政府纠风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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