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市旅领办字[2008]1号
各县(市、区)假日办、市直有关部门
2008年“五一”假期即将到来,虽然按调整后的假日制度只放假3天,但由于“五一”历来是春季游客出行高峰,“五一”前后旅游接待和安全保障仍面临较大压力。国家和省假日旅游协调会议对做好2008年“五一”假日旅游工作进行了部署,为做好我市“五一”假日旅游工作现将江西省假日旅游协调会议《关于做好2008年“五一”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赣旅假日办字[2008]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各县市区政府、假日办要认真履行职责,落实责任制,各级分管领导要值班。4月29日前将“五一”黄金周的值班电话、值班人员和联系人员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报市假日办,电话:3272382(传真)。
2、各县市区假日办及列入信息预报系统的重点景区(点),要继续按照国家和省里的有关要求,及时、准确报送有关统计信息(每天下午14:00时前)。
3、各有关部门要齐心协力、通力合作。假日办成员单位要发挥行政优势,把做好黄金周旅游当作自己的事来办。
4、各假日办应在5月3日上午12:00时前将本地假日旅游工作书面总结材料报市假日办(并发电子稿)。总结材料内容包括:基本情况、主要工作、黄金周旅游接待特点、存在问题和改进意见建议以及今后工作打算等。
宜春市旅游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8年4月28日
关于认真做好2008年“五一”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赣旅假日办字[2008]5号
各设区市假日旅游协调机构、省政府各有关部门:
2008年“五一”假期即将到来,虽然按调整后的假日制度只放假3天,但由于“五一”历来是春季游客出行高峰,“五一”前后旅游接待和安全保障仍面临较大压力。全国假日旅游部际协调会议印发了《关于做好2008年“五一”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为落实相关要求,切实做好我省“五一”假日旅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强化安全保障,做好应急处置准备
各地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进一步强化旅游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制,加强安全监管,做好应急预案,确保假日旅游市场安全有序。
一是要加强对游客密集场所的安全管理。4月28日前,各地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组织有关单位对交通集散地、旅游节庆活动场所、旅游住宿设施、旅游景区、旅游餐饮场所、游乐设施等重点部位开展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是要加强旅游交通安全监管。各地要将抓好旅游交通设施的技术性能检查以及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放在旅游安全大检查的首要位置。各地假日旅游协调机构要协调当地交通部门和公安机关,在4月28日前集中进行一次旅游客运安全大检查,加强对旅游车辆的运营监管,加强旅游道路路况的检查和维护,增强重点路段和道口的警示标志及警力部署,严厉查处违章违规运营行为,确保不发生重大特大旅游交通事故。
三是要加强对旅游从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各地要加强一线服务人员的旅行社领队、导游人员的安全教育和管理,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增强对突发事件的认知和处置能力。加强旅游团队的安全保障工作,提高旅游各环节的安全防控等级,确保团队旅游安全。
四是要加强预警防范和应急处置准备。旅游、公安、交通运输、铁路、卫生、气象等有关部门要强化协调配合,重点加强对探险旅游、自驾车旅游和出境旅游的安全引导,及时发布旅游出行提示。要完善旅游应急预案,强化应急值守,确保及时有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 |